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进口食品需求逐年增加。2010-2014年的5年间,进口食品贸易额翻了近一翻,年均增长率达17.4%。 2010-2014年,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验检疫进口食品432.4万批(货物批,下同)、1.4亿吨、2003.7亿美元。其中,食用植物油、乳粉、肉类、水产品等大宗产品进口量分别达5083.8万吨、543.4万吨、1175.7万吨、1932.8万吨。进口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保障我国消费者安全的大事。
据国家质检总局统计,2010-2014年,我国从213个国家或地区进口食品,其中进口食品贸易额列前10位的分别为:东盟、欧盟、美国、新西兰、巴西、加拿大、俄罗斯、澳大利亚、阿根廷和韩国,共1727.7亿美元,占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总额的84.3%;进口食品种类几乎涵盖了全球各类质优价廉的食品种类,油脂及油料类、水产及制品类、乳制品类、肉类、糖类、粮谷及制品类、饮料类、干坚果类和罐头类等为主要进口食品种类,共1921.4亿美元,占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总额的93.8%。
近年来,质检总局进一步完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严格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大力落实进口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国际共治,有效地保障了进口食品安全,没有发生重大进口食品问题。2010-2014年,从112个国家或地区的进口食品中检出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的进口食品,各年度分别为1692批、1857批、2499批、2164批和3505批,共计7.0万吨、 1.5亿美元。其中,糕点饼干类、饮料类、粮谷及制品类为主要不合格食品种类;不合格进口食品的主要原因包括:微生物污染、品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不合格等。
质检总局同时郑重提醒消费者,选购进口食品时,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食品。消费者可以通过“三看”选购合法、合格的进口食品。一是要看进口食品外包装有无中文标签;二是要看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可以向经销商索取进口食品的检 验检疫证明;三是要看进口食品准入情况,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进口食品准入情况,不要购买未获准入国家(地区)、未获注册生产企业的相关产品。 如在购买进口食品时有疑问,消费者可以向出具检验检疫证明的检验检疫机构咨询,咨询电话是当地区号+12365。
《2010-2014年中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的发布将更好地引导全社会了解进口食品总体情况,搭建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为各级检验监管部门做好进口食品监管工作提供参考。同时,为我国食品产业质量安全管理与发展战略提供基础数据支持。